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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费浮动项目

    (一)防盗装置浮动项目

      (1)GPS(Global Positional System):即全球定位系统,是指采用人造卫星的定位系统GPS来测量地面上汽车的绝对位置。

      (2)GMS(Global Mobile (Communication) System):即全球移动(无线)通讯系统,是指能够进行双向通话的全球车载通讯系统。

      (3)电子防盗装置:也称微电脑汽车防盗器,包括插片式、按键式和遥控式等电子防盗器。它主要是靠锁定点火或起动来达到防盗的目的,同时具有声音报警功能。

      (4)机械防盗装置:依靠机械结构用于防盗的装置。一般分为转向盘锁、变速器锁。转向盘锁使用时,使转向盘不能做大角度转向及制动汽车;变速器锁安装在离合器柄附近,在停车后,加上变速器锁可使汽车不能换挡。机械式防盗系统主要是靠锁定离合、制动、油门或转向盘、离合器柄来达到防盗的目的,但只能防盗不能报警。

      同时装有两种及两种以上防盗装置时,浮动比例不累加。

    (二)固定停放场所浮动项目

      (1)自用车位:指保险车辆在夜间停放于自有的专门用于停放车辆的露天停车场。

      (2)固定车库:是指保险车辆在夜间停放于自有的或具有长期使用权的车库内。

      (3)露天社会停车场:是指保险车辆夜间停放于公用的应收费的露天停车场。

      (4)无固定停放场所:是指保险车辆除上述3种情况以外夜间停放状态。

    (三)安全装置浮动项目

      1. ABS系统(AntiBreak System):即汽车刹车防抱死系统。配备该系统后,车辆在全力刹车时仍能由转向盘操控进行转向,而不会因轮胎被锁死而失去控制。
      2. 单气囊(Single Airbag):通常为正驾驶人席配备,在车辆受到猛烈撞击时会被释放出以保护驾驶人的头部免受损伤。

      3. 双气囊(Dual Airbag):通常为正副驾驶人席配备,在车辆受到猛烈撞击时会被释放出以保护驾驶人与乘客的头部免受损伤。

      4. 多气囊(Multi Airbag):除主驾驶及副驾驶座位前安装有气囊外,在主驾驶人的侧面或车上乘客座席也安装有气囊。只要保险车辆上安装的气囊数超过2个(即大于或等于3个)即认为是安装有多气囊。

      同时装有两种及两种以上安全装置时,浮动比例不累加。

    (四)赔偿限额浮动项目

      对于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货物责任险和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根据其赔偿限额所处档次享受相应的浮动比例。

    (五)行驶区域浮动项目

      (1)出入境:指保险车辆的行驶范围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境内。

      (2)境内:指保险车辆行驶区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国境内。

      (3)省内:指保险车辆仅在合同约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行驶。

      (4)指定区域:指保险车辆不在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行驶,仅在工地、机场、工厂等固定范围内使用。

      对于行政用车和生产用车,本浮动项目中的“指定区域”浮动和无赔款奖励浮动、一次投保车辆数浮动三者中只能享受一项。

    (六)销售渠道浮动项目

      (1)营销业务:是指通过本公司营销员承揽的业务。

      (2)专业代理业务:是指通过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公司承揽的业务。经纪业务按此项处理。

      (3)兼业代理业务:是指通过受保险公司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指定专人为保险公司代办业务的单位承揽的业务。

      (4)直销业务:是指通过保险公司职员或柜台直接承揽的业务。

      (5)网上销售业务:是指通过保险公司网站投保的业务。

      (6)电话销售业务:是指投保人通过电话提出投保申请,保险人核保,并且完成保单递送和保费结算而承揽的业务。

    (七)指定驾驶人浮动项目

      1. 私人生活用车

      对私人生活用车,仅当保单上列名的驾驶人人数不超过2人并且在投保或续保时能够提供所有驾驶人的驾驶证时,可予以本项浮动。其中:

      (1)驾驶人年龄均依周岁计,不足1年的部分不计入。费率表中各年龄段均含上限、不含下限。

      (2)驾龄自驾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驾驶证》上登记的初次领证日期开始计算,不足1年的部分不计入。费率表中各驾龄段均含上限、不含下限。

      2. 行政用车、生产用车、营运车辆和租赁车辆

      对行政用车、生产用车、营运车辆和租赁车辆,当在保单上对保险车辆明确列名指定1名或2名驾驶人时,可按不同比例予以本项浮动。

    (八)无赔款奖励浮动项目

      保险车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予以相应险种的无赔款奖励浮动:

      (1)上年保险期限不少于1年;

      (2)本年保险期限不少于1年且于上年保险期满前办理续保;

      (3)在上年未发生所有权转移。

      享受本浮动项目,只能采用在保险单上直接折扣的方式。

      某个险种发生赔款是指保险车辆投保的该险种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事故并且已从保险公司取得赔款或虽未取得赔款但保险公司赔付已是必然的情况;某个险种无赔款是指保险车辆投保的该险种,在连续的一个或几个保险年度内,未发生过任何保险事故或虽有保险事故发生但未向保险人索赔或未从保险公司获取赔款的情况。这里所称的“一个保险年度”指一个为期1年的保险年度。

      无赔款奖励的级别视连续无赔款的时间长度而定,且此级别采用“进一退二”的升降规则,即保险车辆的投保险种连续无赔款的年度每增加1年,无赔款的奖励级别上升一个档次,直至最高奖励级别;一旦发生赔付,无赔款的奖励级别下降两个档次,直至最低奖励级别。

      例如,连续无赔款年数为0年、1年、2年、3年、4年和5年及5年以上时的浮动比例分别为0、-10%、-15%、-20%、-20%和-20%,那么某险种连续5年无赔款后发生了保险赔付,则浮动比例仍为-20%。连续2年无赔款后发生了保险赔付,则浮动比例从-15%变为无浮动。  

      再如,连续无赔款年数为0年、1年、2年、3年、4年和5年及5年以上时的浮动比例分别为0、-10%、-15%、-20%、-25%、-30%,那么某险种连续5年无赔款后发生了保险赔付,则浮动比例仍从-30%变为-20%。连续2年无赔款后发生了保险赔付,则浮动比例从-15%变为无浮动。

      因此对同一保险标的而言,新保险种和续保险种、有赔款险种和无赔款险种的无赔款奖励浮动比例会不同,在续保险种内部,不是同一次投保的险种或赔款记录不同的险种无赔款奖励浮动比例也会不同。

      对于行政用车和生产用车,本浮动项目、一次投保车辆数浮动和行驶区域浮动项目中的“指定区域”浮动三者中只能享受一项。

    (九)一次投保车辆数浮动项目

      一次投保车辆数浮动适用于行政用车、生产用车、营运车辆和租赁车辆。凡属同一被保险人(含政府采购)的车辆在本公司一次投保的数量达到20台以上(含20台)时,可依一次投保车辆数的规模确定浮动档次,再根据使用性质确定浮动比例。

      本项浮动由保险人根据一次投保车辆的历史赔付情况决定是否给予: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一次投保车辆的已决赔付率超过60%时,下一年度的下浮比例降低一个档次执行;超过70%时,不再下浮。

      对于行政用车和生产用车,本浮动项目、无赔款奖励浮动和行驶区域浮动项目中的“指定区域”浮动三者中只能享受一项。

    (十)大额保费一次全额付款金额浮动项目

      在予以本项浮动之前,属同一被保险人(含政府采购)的车辆在本公司一次投保时,保费之和(含特约条款保费)达到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并且在投保时一次交清全部保费,可依一次全额付款金额的规模予以不同档次的浮动。

      保费浮动比例中“+”号表示费率上浮,“-”号表示费率下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