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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查勘的意义、目的和要求

      现场查勘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一项重要的法定程序,现场查勘是证据收集的重要手段,是准确立案、查明原因、认定责任、进行处罚的依据,是保险赔付、案件诉讼的重要依据。因此,现场查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一)现场查勘的意义

      1. 现场查勘是重大交通事故案件刑事及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环节

      交通事故立案、调查、提起公诉和审判,是刑事诉讼活动的4项程序。现场查勘是刑事诉讼第1、2道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因此,事故发生后,必须对现场、肇事车辆、物品、人员损伤、道路痕迹等进行现场调查。

      2. 现场查勘是保险赔付的基础工作

      对于保险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涉及到赔付问题。只有通过第一现场的查勘才能确定事故的真伪、事故原因及事故态势,确定赔付的基本依据和确认是否为骗保案件。

        3. 现场查勘是事故处理的起点和基础工作

      只有通过严格细致的现场查勘,才能正确揭示事故的产生、发展过程;通过对现场各种物证痕迹等物理现象的分析研究,发现与事故有关联的逐项内在因素。也只有通过周密的现场查勘、询问当事人、访问证明人等调查活动,才能掌握第一手材料,对案情做出正确的判断。

      有了正确的判断,就能正确认定事故责任,追究事故责任者的法律责任,维护受害人的正当权益。

      4. 现场查勘是收集证据的基本措施

      证据是查明事故原因和认定事故责任的基本依据。车辆交通事故是一种纯物理现象,交通事故的发生必然引起现场内客观事物的变化,在现场留下痕迹物证。因此,对现场进行细致地、反复地查勘,把现场遗留下的各种痕迹物证加以认定和提取,经过检验与核实就成为事故分析的第一证据。

      5. 现场查勘是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重要环节

      现场是交通事故行为的客观反应。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不可避免地引起现场各种交通要素的变化,留下痕迹和物品。通过现场查勘取得的各种痕迹证物等证据,是分析案情、揭露逃逸人的特征、侦破逃逸案件的重要依据。

      (二)现场查勘的目的

      1. 确定事故的性质

      通过客观、细致地现场查勘证明案件是刑事性质的交通事故,还是普通单纯的交通事故,是否为骗保而伪造事故,对事故进行划分和提供处理依据。

      2. 查明事故情节及要素

      通过现场的各种痕迹物证,对事故经过进行分析调查,查明事故的主要情节和交通违法因素。

      3. 确认事故原因

      通过对现场周围环境、道路条件的查勘,可以了解道路、视距、视野、地形、地物对事故发生的客观影响;通过对当事人和证明人的询问和调查,可以确认当事人双方违反交通法规的主观因素。

      (三)现场查勘的要求

      1. 及时迅速

      现场查勘是一项时间性很强的工作。要抓住案发不久、痕迹比较清晰、证据未遭破坏、证明人记忆犹新的特点,取得证据。反之,到案不及时,就可能由于人为和自然的原因,使现场遭到破坏,给查勘工作带来困难。所以,事故发生后查勘人员要用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

      2. 细致完备

      现场查勘是事故处理程序的基础工作。现场查勘一定要做到细致完备、有序,查勘过程中,不仅要注意发现那些明显的痕迹证物,而且,特别要注意发现那些与案件有关的不明显的痕迹证物。切忌走马观花、粗枝大叶的工作作风,以免由于一些意想不到的过失使事故变成复杂化,使事故处理陷于困境。

      3. 客观全面

      在现场查勘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客观、科学的态度,要遵守职业道德。在实际中可能出现完全相反的查勘结论,要尽力防止和避免出现错误的查勘结果。

      4. 遵守法定程序

      在现场查勘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和《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的规定。要爱护公私财物,尊重被讯问、访问人的权利,尊重当地群众的风俗习惯,注意社会影响。

      (四)现场查勘的组织实施

      现场查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法律性很强且繁琐细致的工作。尤其对于重大和特大交通事故,查勘工作量大,需要的时间长,涉及的部门、人员多,有些情况要现场处理。因此,现场查勘要有严密的组织和强有力的临场指挥,使查勘工作在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下,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避免杂乱无章。交通事故的现场查勘由属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单方事故可以由保险公司独立查勘、处理。

      现场查勘的组织应注意如下事项:

      1. 迅速赶赴现场

      事故发生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后,应立即组织警力,快速赶赴现场,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要求,及时划定现场范围,实施保护,维护交通秩序,保证现场查勘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全面了解和掌握现场情况

      只有全面了解和掌握情况,才能对事故性质以及采取什么样的措施等一系列问题做出正确的判断与决策。否则,将会使查勘工作陷于被动。

      指挥员到达现场后,首先听取先期到达有关人员的汇报,亲自巡视、查看现场状况,确定查勘重点,布置各项查勘工作。对重要痕迹物证,要亲自查验,鉴别真伪与可靠程度,掌握第一手资料。

      3. 兼顾统筹、全面安排

      (1)合理布置查勘力量,特别是重大、特大交通事故。在分配工作任务时,要注意发挥工作人员的特长,因人制宜、新老搭配,提高查勘取证的效率和质量。

      (2)重点痕迹过细查勘。尽管现场查勘的工作内容很多,但对重点痕迹的查勘、对痕迹形成的认定、收集人证物证、现场查勘记录4项工作不得有误。这些工作直接关系到事故因果关系、事故性质、事故责任认定。

      (3)掌握进度,协调工作。现场查勘工作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痕迹查勘与摄影录像、测绘现场图之间要彼此照应,相互协调。否则就会彼此干扰,影响工作的完整性。指挥员要协调各组的工作进度,进行必要的调整,使现场查勘工作顺利进行。

      (4)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在现场查勘过程中,当遇到某些紧急情况时,应当机立断,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查勘工作的连续性。例如,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一旦掌握基本证据,即可立即采取措施,对肇事车辆进行堵截。

      (5)组织现场汇报。查勘结束后,应召开现场工作报告会,听取各项调查汇报,查验查勘记录和现场记录图是否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的要求。发现漏洞和差错,及时复查和补充。若需安排现场实验,另选时间和地点进行。